? 明確了我們所討論的生活垃圾是什么,那么接下來,我們就需要對這些生活垃圾作分類了。本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標準是什么呢?
?《條例》中是這樣規定的: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制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大家可以記一下緊要詞,適宜回收的、可循環利用的。
可回收物投放的時候一定要嚴慎,仍舊干凈平整避免污染。
有害垃圾在投放時要嚴慎輕投輕放,廢藥品要連帶包裝一起扔,油漆桶里的油漆氣味容易揮發,所以要密閉投放。
投放的時候要慎重流質的湯水直行倒到下水道,不要扔到垃圾里面;還有要去除外包裝投放。
如是以上三類都不是,那剩下的就只能去干垃圾了。
可回收物記材質:玻,金,塑,紙,衣;
有害垃圾記口訣:藥(要)油(有)電燈;
濕垃圾記原則:易腐爛,易粉碎;
其余都是干垃圾!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理利用需要予以調整。
這就明確了上海市允許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置利用需要等對分類標準予以細化調整,為今后逐漸完善預留了空間。可以想見,隨著經濟水平的發展,末端處置利用能力的逐漸抬高,分類標準還允許根據實踐的推進,分類投放和后續處理水平的提高,予以不斷細化和完善。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家庭產生的醫療廢品,莊嚴來說,他們屬于醫療垃圾。然而生活中浮現的這類醫療用品產生量小,不同于醫院等醫療場所產生大批的醫療扔棄物,例如創口貼、醫用棉簽、醫用紗布、注射器等,尤其是注射器建議投放到醫院,社區醫院或然有設置醫廢回收的藥店。實在不可進行上述投放,就有居民覺得怎樣統一扔到有害垃圾容器里,其實并不是,反而我們是建議扔到干垃圾容器里。
因為居住區產生的有害垃圾在進入未端處置之前,有預處理分揀環節涉及到人工分揀,從常情而論,這類使用過的東西與人體直接接觸并不安全,且源于居住區有害垃圾產量小,所以清運頻次遠低于干垃圾的清運頻次,此類物品在社區內駐存也有衛生隱患。所以我們建議投放到干垃圾容器里,日產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