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回收賺快錢的風口或許曾經過去,但對于重視戰略布局和渠道創想的公司來說,機會方才剛開始來臨。 “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日益緊迫,剛開始覺得還來得及,不過現在需求早已尤其多了,馬上要進入到高峰期。”今年6月在四川宜賓的一場公開活動上,大陸工程院院士、新能源電池回收利用專注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主任孫逢春介紹。 動力電池扔棄潮即未來臨。新能源電池回收利用專業委員會的揣測,截止到2023年累計退役量將達到114萬噸。 天能集團新材料事業部孫星星總裁的預期更為樂觀。他表態,“到2023年廢棄電池規模量達到150萬噸,資源過硬的企業將成為這個賽道的主旋律。到2030年前后,將是一個千億賽道。” 工業和報道化部副部長辛國斌近日表態,2023年,大陸回收利用的廢舊動力電池達到了10.2萬噸,今年1到5月份,回收利用了11.5萬噸,回收步伐明顯加快。 回收產能擴充正酣 鋰電回收進入爆發前夜,僅是今年上半年,就有不少企業投資了鋰電回收領域的產能。 國軒高科與日本愛迪生能源完成戰略協作協議,雙方將攜手開拓日本儲能和回收商場,促進可再生能源在日本普及。天奇股份與我國誠通生態有限企業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擬在鋰電池回收循環利用領域進行全方位深度協作。格林美與韓國SK On、ECOPRO簽訂諒解備忘錄,三方確認合資在韓國投建一家二次動力電池用新一代超高鎳多元前驅體制造廠家的初步意向。 總體上來看,鋰電回收行業的主流玩家有三類。一類是第三方的回收企業,第二類是電池生產企業,第三個是車企主導的產業聯盟。主流的商業模式有三類,一是電池廠商的回收模式,利用渠道特長打造對電池材料的閉環回收和廢電池的梯次利用等商業模式;二是第三方回收模式,自主建立回收網絡,兌現從電池回收到資源利用全過程商業模式;三是產業聯盟回收模式。在實際運營工序當中,正在第一第二類在平時應用中。 雖說模式各有不同,但鋰電回收行業的一個共識是,也許在自己的企業以外,進一步向外延伸,形成產業鏈的覆蓋,來構建一個電池從生產到再利用的閉環。 現在鋰電回收的嚴重方式有兩種,一是梯次利用,二是拆解回收。關于兩種回收方式的發展前景,德勤在去年11月公布的有關鋰電行業的偵查報告中指出,受安全性顧慮、市場規范不足、惡性競爭沖擊和行業標準缺失等因素限制,當今梯次利用的規模化發展還面臨著較大的挑戰,而技術和商業應用更成熟的拆解回收預期是中長期內的主導方式。 孫逢春認為,鋰電回收的意義在于,第一允許避免環境污染,第二是資源的循環利用。“我們不可老去挖別人的礦開自己的礦,用完了以后又扔了。循環利用是循環經濟綠色經濟嚴重的發展方面。及時回收處理,允許降低觸電、爆炸、腐蝕等安全隱患。” “另外,梯次利用對節能減排有尤其緊要的意義。通過梯次利用和回收拆解利用把材料再回收,它的碳減排效益依然異常明顯,這也是我們為碳中和碳達峰必須做的貢獻。”孫逢春強調。 產業鏈受困于快訊不對稱 從現有情況來看,國內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政策體系也已經初步構建。自2023年以來,工業和報道化部早已公布了四批《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到此刻為止,有84家公司進入了“白名單”。 5月29日,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表示,將加快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考慮制定,強化行業規范管理。6月21日,國新辦發表,將來將思索制定《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持續完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然則,新能源電池回收利用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震坡認為,“從現有體系來看,國內現有的國標只有16項,行標只有20項。這些標準還沒有對策滿足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和梯次利用產業鏈的要求。” 從整個行業發展來看,區域分布的均衡性還有待逐步提高。如今的回收產能首要分布在珠三角、長三角地區。 此外,產業鏈上下游資訊的不對稱,導致了一序列難題。王震坡介紹,“鋰電池上下游退役新聞相互之間獲取難,導致綜合利用公司掌控不到車在哪里、電池在哪里等采訪,交易價格也不透明等問題。對于評估和梯次利用技術方面來說,它們對于電池的康健狀況的認識也是一個黑盒。” 王震坡還認為,從回收利用和梯次利用角度來說,智能化裝備和數字化管理水平也有待于提高,目前動力電池沒有研究梯次利用需求,所以兼容性比較低。 國海證券在今年1月的鋰電回收行業研究報告中指出,而今動力電池“身份證”維護追溯尚未暢通,回收政策尚未完善,同時對回收電池公司的資質要求較高,這幾點導致了行業內小作坊數量遠多于正規軍。目前,雖然行業正規軍數量逐漸增多,但尚未有龍頭企業浮現,“小作坊”與“正規軍”間的貨源之爭仍未消歇,出現部分非正規公司搶奪貨源、不正當競價擾亂市場有序競爭等現象。 “刻下,由于電池回收監管流程中主體責任難以落實、監管力度和手段不足,懲罰力度較弱,有不少扔棄電池流向小作坊和處于監管盲區的梯次利用超市,正規回收利用公司難以收到報廢電池,大量又好又快的回收產能處于閑置狀態。”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曾以書面形式向21世紀經濟音訊記者表示。